美國在慈善活動方面具有悠久的傳統。每個社群都明白,假若其國民沒有作出貢獻,國家會缺乏醫院、圖書館、藝術館及博物館。即使是不富裕的人民,都會感到有義務作捐贈支持慈善機構。這是因為他們覺得有必要回饋社會。
另一方面,具有英國或歐洲文化傳統的國家則有國家或地區政府向藝術文化活動提供資助的悠久歷史。慈善業務絕大部份是權貴或「超級富豪」如Medici或Sainsbury家庭的專利活動。對許多國家而言,包括我的家園紐西蘭在內,任何規模的私人藝術贊助都是近期的發展 。以前,普遍觀念是國家及地區政府,以至偶爾一些富裕人士,都會利用資金支援藝術文化活動,包括劇院作業、管弦樂隊、畫廊或博物館。這種以私人贊助支持一切文化活動的方案有一點難處,就是在過去五十年間,世界各地都有大力發展藝術文化活動的傾向,顯然呈現在當代藝術的領域裏。在過去二十至三十年間,藝術博覽會、雙年展和其他類似活動相繼湧現。但是,單靠國家一方支持這些發展是不可能的事情。
幸好,隨著社會日益富裕,越來越多人選擇把他們的資金發費於各項與文化有關的活動。這些人物走遍天涯,透過位處世界各地的大型歌劇院、音樂廳、博物館和藝術畫廊,去學習和欣賞藝術,同時協助自己的社群建立類似的基礎設施。當中一個比較特別的結果是當代藝術圈的發展方向。(一方面,人們往往對當代藝術有難以理解之情,所以發展當代藝術含有挑戰;那就是人們需要努力去「閱讀」藝術。)伴隨著社會對當代藝術的熱切是藝術品財務價值的增長。把藝術視作投資工具的人相繼也變得越來越多。普遍來說,這對藝術家和藝術發展本身帶來一定幫助;雖然藝術贊助和藝術投資兩項活動互相關聯,但藝術投資不能納入慈善業務當中。成為一個慈善家,不論是藝術投資者或收藏家,無疑能夠讓自己對當代藝術有更廣泛的理解,訓練出更好得決策技巧。然而,這種收藏方式並沒有為慈善性質的藝術資助帶來真正的好處。三十年前,我創立了Patrons of the Auckland Art Gallery(奧克蘭美術館)。該團體由每年捐贈一定數額的人士組成,得以為我們城市的畫廊添置藝術品。雖然這些捐助者不會獲得金錢上的回報,但善行後的優越感卻不可忽略。
在過去幾年,會員都有幸獲得機會與畫廊、策展人甚至藝術家建立關係。當他們和這些藝術家相熟後,都紛紛開始收藏這些藝術家朋友的作品。他們對藝術的知識和資訊都增添不少。對許多會員來說,成為藝術贊助人其中一個最大的好處是可以與自己有共同興趣的人共事和合作。他們都互相建立了深厚的關係。至於對其他會員來說,個人威望與慈善活動都相連起來。更有其他會員認為藝術贊助的回報卻是看見自己的名字被寫進相關的課程或目錄內,或被刻在藝術機構的牆壁上。然而,所有會員均會一同認為成為藝術贊助人最大的得益,是知道自己為社會作出了貢獻後的那份最簡單的喜悅。他們有能力令不可能的事情變得有可能,更得以令地球成為一個更美好的地方。
在過往幾年間,沒有悠久慈善傳統的社會開始意識到對贊助藝術文化活動的重要性,並開始欣賞在這方面所作的各項資助活動。藝術家或藝術機構起初對於依賴私人藝術贊助而感到不滿,但隨著藝術家或藝術機構和私人捐贈者的關係加深,這種負面的情緒都會消失。各國政府也同樣認識到它們資源有限,而社會越來越依賴私人捐助者以進行各項與文化層面有關的活動。衍生出來的結果是,政府會為文化慈善捐款提出抵税條件。隨著我們的社會變得更加複雜和富裕,我相信人們對回饋社會、被視為藝術贊助人的慾望,將日益會被看成是文明人士和文明社會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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