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歷史的角度來看,由博物館和學院的誕生開始,藝術的文化通過了重大的改變。 在皇家藝術學院(Royal Academy of Arts)及沙龍展覽的引入以後,藝術的質量不停轉變。藝術形式化的被處理和展出時,藝術作品不再是私人物品,而是公眾和國家的文化遺產。這體制上的改變主要的原因是藝術變成了一件可以公共展示的展覽品。因此,從博物館的建立開始,傳統藝術的支援慢慢轉向了為博物館提供資助。
因為這種體制,受益的藝術家也開始導向相類的改變。十九世紀後,過去受到法庭和教堂上保護的藝術家開始建立自主的活動。當畫家在市場交易而不再受體制所保護,他們不再因教會和法庭的品味而創作。藝術家的經濟自由取於藝術市場,而他們的藝術作品開始以融入展覽為目標。
可是,藝術博物館的建立和藝術家的自主權是西方現代主義的文化產品。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亞洲主要國家也建立了這些西方的博物館體制,但是它們沒有隨著經濟發展而帶起文化成熟 。這些國家的文化背景需要時間去消化這個體制,例如得到公眾的認可和其他非藝術界別的資助。
在這情況下,主要的問題是到底亞洲國家的文化背景能否在這個現代體制裡發展。有趣的是,沒有藝術博物館和學院來衡量藝術發展的話,其他領域的知識和科目反而比較容易被融入,而得出多個角度的藝術分析和創作。這雖然值得我們注目,但這種多元化的藝術在亞洲也有著負面的影響。
在藝術界裡,經濟和學術無可否認是要分開獨立的。但是我們要明確記住,藝術創辦不是一項經濟交易,而是為了讓公眾可以與藝術文化交流的活動。
某些經常牽涉到藝術創辦的韓國藝術界人物對於亞洲的藝術氛圍非常熟悉。例如,很多新韓國藝術機構都會找其他機構資助,令藝術市場變得更加複雜。但是,當一個私營藝術機構的開創者在他的店裡展出他的藏品是,又如何?雖然這種藝術資助不值得被提到,但這牽涉到藝術創辦體制中的各種問題。實際上,公眾和私人,非謀利和協力的邊界漸漸變得模糊。藝術家、創辦人和收藏家能在這邊界上行走,可是藝術學院不能如此:主要的問題應然存在,而這就是公眾對大眾藝術美感評論的責任。構造展覽必須收到評估,而這是對於藝術展覽的質量保證。
在早期,韓國的大眾化藝術藝術很多都是年輕的藝術家。這些藝術創辦人開始把他們的活動多元化,而主要目的都是為了支持這些年輕的藝術家。這些創辦人會與公眾的藝術機構合作,但同時也缺乏資源。他們會支持展覽創作和各種藝術家的展覽分佈。
Platform-L Contemporary Art Center 有明確的目標。Platform-L 的開創者是一個時裝設計品牌公司。他們不是為了美感而創作,而是應為需要一個機構。它的總公司想由一個時裝產品店轉身為一個創新的藝術動力公司。可是,主要問題在於如何保持持續發展。當務之急是這公司如何策略和藝術機構合作,讓他們互相得益;而避免導致經濟市場倒退的活動。
其中藝術創辦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成為創作過程的一部分。Platform-L 不單為總公司分享了各樣的創作經驗,也同時為其他的公司成員得益。這中心是各種藝術——包括視覺藝術、建築藝術、設計和行為藝術——能夠展現的地方。因此,我們可以為創作提供靈感,從委託至製作到創辦。不但如此,如果這個經驗能夠重複,這種藝術創辦可能成為一個指標,為機構重新導向。如果藝術界創作的精神可以延伸到外面的世界,藝術機構的存在就不會再被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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