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藝術世界過了四十年,其中一半時間是沒有互聯網的幫助的。它的來臨與發展,尤其在最近十年間,使藝術跳進一個較大的世界,帶來更多參與者及更容易獲得資料及複製本。但要成為一位有修為的觀者,必須要親身觀賞藝術。
最近,我興幸欣賞了於阿姆斯特丹國家博物館舉行、萬眾期待的回顧展「倫勃朗:後期作品展」,該展覽引來了大量的參觀者,而我亦準備要在人群中欣賞作品。縱使在擠逼的環境中,我仍然被這荷蘭大師帶到畫作的人文主義感所震攝著。倫勃朗透過畫筆捕捉了一個人的感覺:輕輕一觸就點上眼睛裡的閃爍,又或以調色刀抺上一幅長長的布匹。油畫亦大小不一亦令我驚嘆,有的小畫需仔細近看,有的則跟牆壁一樣巨大。能參觀這個展覽,真是一個榮幸。
「榮幸」這詞,暗示了我到訪當地、購票並親眼欣賞藝術的可能。互聯網可以讓我獲得藝術家的作品影像及他的資料,尤其是如倫勃朗此等大師的。可是,能以零距離親自看到藝術家的手筆,豈不是最大的樂趣嗎?
互聯網是個好極的方法找到藝術的資訊。但當作品以數碼格式顯示,這對理解它會有固有的短處。在電腦屏幕上,作品的顏色無法正確地顯示,其大小亦沒有比較,當作品是錄像或雕塑時,這個問題更為嚴重。大多數錄像作品須以特定的格式來顯示,而這往往不適合以電腦或智能電話觀看的。以平面顯示屏來欣賞雕塑是特別困難的,因為這立體的媒介只應環繞觀賞。
比如說欣賞音樂、舞蹈或歌劇,每位觀者的經驗會因為他在觀眾席的獨特位置、高或低、離舞台的遠近或側而有所不同,每個座席均有不同的視線或會影響音效,燈光亦因觀者的角度而有所不同。這些與欣賞藝術作品一樣,觀者可以從遠或近,有或無自然光下觀看。試想想一座在室外陽台的雕塑:在它旁邊有其他的物件或作品,它會怎樣?所有這些都會影響觀者欣賞藝術作品的經驗。
現在想想以電腦或智能電話觀看。它或大或小,但都是平面的。顏色的質素每個屏幕都不一樣,但都與作品本身的物件或動作很不一樣。複製的聲音缺少了親身享受的那種區別,大小亦只能靠想像。這些觀察都明顯不過,但分別卻未有被足夠討論。互聯網是個強力的教育工具,使廣大的民眾可以在虛擬空間中觀看藝術,但資訊的民主化是具有危險的。在沒有過慮的情況下,擁有強大影響力及財力去宣傳產品的人就能被注意到。而當用谷歌搜尋比如一位藝術家時,有趨勢認為最先出現的連結便是能給予最多資料的網頁。事實上,谷歌搜尋排列網頁是根據以關鍵字及普及性的因素的計算程式,而非其準確性。而往往出現於搜尋最頂位置的廣告,其實只是付費內容。
希望自學的入門觀眾一般認為在Facebook或Instagram等社交平台觀賞藝術會較為容易,但這些網站並沒有策展次序。普及性不應與美學價值混淆,互聯網有搜羅受歡迎網頁並讓網民道出意見,但策展人能提供一個對於藝術有學術價值及較微妙的觀點,而這可能不普及的。不論觀者追求一個有質素的觀賞經䌞或是參與藝術買賣的市場,能獲得合資格的專業指導是最好不過。有許多專家獻身於藝術當中,例如博物館策展人、畫廊主管、藝評人及藝術史學者,擁有多年的專業經驗的人能提供的資訊,最好是透過欣賞藝術作品時與他們作出對話。
於網上購買藝術作品有好處嗎?或許有的,但必須特別注意。買家應該問:在購買這作品前可否親身看看?作品的狀況怎樣,有沒有保障?這網站是透過出售作品而收取佣金,或只是連繫買賣雙方?如果它是個拍賣網站,它會否提供出售結果?網站的經營各有目的,這些人是否合資格的藝術專家?網上市場的誘惑,以其方便、網站設計及內容加強,它往往是由實際的畫廊引伸出來。當網上購買藝術作品時,應記住藝術需要於某個地方儲存,賣家應能就以上的各個提問充份地回應。
今時今日的藝術愛好者面對一個擴大了的生態,它有者許多方法去吸收資訊。互聯網使人們更認識藝術,但這只是觀賞經驗的一部份。親身欣賞藝術──不論於畫廊、美術館或藝術家的工作室──仍然佔有重要的分量。